2024年,韩国雇佣劳动部对京畿道一家金属加工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生产车间链条和皮带传动装置共存在11处防护装置缺陷,并处以4800万韩元的罚款和30天整改令。这11处缺陷中有9处发生在已安装防护装置的传动装置上,但这些防护装置的尺寸不符合韩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KOSHA)M-45-2023指南的规定。这些防护装置要么距离工件夹持点过远,要么开口尺寸过大,导致手指可以伸入危险区域上方,要么防护装置材料厚度不符合结构完整性要求。安装防护装置并不等同于符合防护标准。只有真正理解适用标准的具体要求(而不仅仅是知道需要安装防护装置),才能避免收到整改令。
本文涵盖了与韩国工业环境中链传动机械最相关的三个标准的具体要求:韩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KOSHA GUIDE M-45 和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的相关规定)、CE 机械指令 2006/42/EC(适用于出口到欧洲市场或从欧洲市场采购的设备)以及 OSHA 29 CFR 1910.219(适用于在美国工厂运行或按照美国市场规格制造的设备)。

链条传动防护罩必须应对的四个危险区域
在进料侧链条与链轮的接合处。如果身体部位(手指、头发、宽松的衣物)被卡在接合点,就会被链条以全部张力拉入传动装置——这是最严重的伤害机制。防护装置必须防止人员进入接合线的安全触及范围。
裸露的链条跨距表面和链轮齿面容易被松散的物体缠绕,并缠绕在传动装置上。对于宽松的衣物、绳子、头发和金属丝来说,尤其危险。防护罩必须完全覆盖链轮之间的跨距,而不仅仅是咬合区域。
当链条链节靠近固定结构(例如导轨、防护罩、外壳)时,运动链条与固定表面之间的间隙会产生剪切力,如果人体部位或材料被夹在两者之间,就会造成损伤。最小间隙由标准规定。
当链条在张力作用下断裂时,链条悬链线中储存的弹性势能会将断裂部分高速抛射出去。防护罩必须具有足够的结构强度,以容纳抛射出的链条碎片而不被穿透或移位。
韩国监管要求:韩国职业安全健康局 (KOSHA) 和《职业安全健康法》
韩国机械防护的主要监管框架是《职业安全健康法》(산업안전보건법,第16272号法律)及其执行条例,并辅以韩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KOSHA)指南和韩国标准(KS标准)。具体到链传动设备,相关规定是《职业安全健康标准》(산업안전보건기준에 관한 규칙)第87条和KOSHA指南M-45(机械危险安全防护方法)。
| 要求 | 韩国标准规定 | 关键参数 |
|---|---|---|
| 防护围栏 | KOSHA M-45 第 4.1 节 | 必须完全封闭所有咬合点、包覆区和链轮表面。部分防护罩在距咬合点 120 毫米范围内不得留有任何可供手指插入的开口。 |
| 孔径大小与距离 | KOSHA M-45,KS B ISO 13857 | 防护面最大孔径为 6 毫米;距离危险物 200 毫米处最大孔径为 40 毫米;采用 KS B ISO 13857 中的安全距离公式(与 EN ISO 13857 相同)。 |
| 防护材料强度 | KOSHA M-45 第 5.3 节 | 钢材:固定式护罩厚度≥1.5毫米,铰链式护罩厚度≥2.0毫米。铝材:固定式护罩厚度≥2.0毫米,铰链式护罩厚度≥3.0毫米。塑料:高密度聚乙烯/聚碳酸酯,厚度≥3.0毫米,抗冲击。 |
| 紧固件类型 | KOSHA M-45 第 5.4 节 | 固定式防护罩:需使用工具才能打开的紧固件(螺钉、螺栓)。需要频繁开启的防护罩:与机器止动装置联锁,而不仅仅是用挂锁锁住。 |
| 检查通道 | 《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第87条 | 防护罩必须可拆卸或采用铰链式设计,以便在不永久拆卸的情况下进行检查和润滑。如果检修面板符合上述开口要求,则允许使用。 |
| 标签 | 《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第115条 | 防护面上的韩语警告标签和(如果外国工人在场)相关语言:“작동 중 열지 마시오”(操作时请勿打开)。 |
| 互锁要求 | KOSHA M-45 第 6.2 节 | 对于需要频繁更换产品规格的驱动器,防护装置必须与机器停止装置联锁——防护装置打开会触发机器停止和锁定,然后才能进行操作。 |
CE机械指令2006/42/EC:欧洲市场设备的要求
任何在欧洲市场销售的、采用链传动装置的机械,均需根据机械指令 2006/42/EC(该指令已被欧盟法规 2023/1230 取代,适用于 2027 年 1 月 20 日起投放市场的设备)获得 CE 符合性声明。该指令本身规定了基本安全要求(附件一);满足这些要求的技术手段在协调标准中有所规定,其中 EN ISO 13857:2019(安全距离)和 EN ISO 14120:2015(防护装置——通用要求)与链传动装置的防护最为直接相关。
本表定义了危险区域到防护罩外表面的最小距离,该距离是防护罩开口尺寸的函数。表 1(上肢)规定,当开口尺寸为 6 毫米时,防护罩外表面与危险区域之间的距离可以为 0 毫米(接触防护罩)。当开口尺寸为 30 毫米时,防护罩外表面与危险区域之间的距离必须至少为 120 毫米。这些表格必须应用于防护罩上的每个开口,包括通风槽、网状开口和铰链间隙。
涵盖固定式和移动式防护罩的机械设计要求。主要规定:固定式防护罩必须需要工具才能拆卸;保护频繁接触区域的移动式防护罩必须互锁(机械指令附件F);防护罩不得造成额外的危险(例如锋利的边缘、容易夹手指的结构);防护罩必须在可合理预见的运行滥用情况下保持原位,包括受防护机器的振动。
与 OSHA 的强制性标准不同,CE 认证方法要求进行风险评估(EN ISO 12100),以识别每项危险,评估其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并证明防护措施能将剩余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防护装置规格是风险评估的结果,而非一项独立的要求。带有 CE 标志的机器必须在其技术文件中包含风险评估报告。
OSHA 29 CFR 1910.219:美国机械动力传输设备的要求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 (OSHA) 29 CFR 1910.219 是通用工业机械动力传动装置的美国标准。该标准具有规范性——它直接规定了尺寸要求,无需进行风险评估。具体到链传动装置,其关键要求如下:

- 链轮防护罩(1910.219(e)): 除非链轮位于距地面或工作面 7 英尺(2.13 米)以上,否则所有链轮都必须加装防护罩。如果链轮位于距地面或工作面 7 英尺(2.13 米)以上,则防护罩可以是部分封闭或屏障。此高度豁免条款经常被误用——它适用于链轮本身,而非 7 英尺以下的链条跨距。例如,如果链轮位于 8 英尺高,但链条延伸至 4 英尺,则即使链轮本身符合豁免条件,也需要对链条跨距进行防护。
- 防护罩尺寸(1910.219(e)(3)): 防护罩必须超出链轮表面至少 6 英寸(152 毫米)。对于链传动装置,防护罩还必须覆盖链条的紧边和松边。金属板防护罩的厚度必须至少为 0.0478 英寸(1.2 毫米);金属丝网防护罩必须使用 10 号或更粗的金属丝,最大网孔尺寸为 1 英寸。
- 油密设计(1910.219(e)(4)): 在采用油润滑的设备上,链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必须设计成能够防止油溅——在油浴润滑系统中,防护罩起到防止油溅的作用。这意味着底部边缘敞开的平板防护罩不符合油浴驱动的要求。
- 无需移除即可访问(1910.219(f)): 防护罩必须允许在不完全拆卸的情况下进行润滑和检查。固定防护罩上允许设置铰链式检修面板或注油口,但前提是检修口的尺寸必须符合防护罩开口的要求。
| 标准 | 方法 | 最小钢材厚度 | 孔径规则 | 高度豁免 | 是否需要联锁装置? |
|---|---|---|---|---|---|
| KOSHA M-45 | 规范性 + 基于风险 | 1.5毫米固定式,2.0毫米铰链式 | 根据 KS B ISO 13857 表 | 2.0 米(6.6 英尺) | 是的,适用于经常出入的保安人员 |
| CE/EN ISO 14120 | 风险评估驱动 | 取决于风险评估 | 根据 EN ISO 13857 表格 | 2.5米(8.2英尺,低风险) | 是的,根据风险评估 |
| OSHA 1910.219 | 规范性维度 | 1.2 毫米(0.0478 英寸) | 网状防护罩最大尺寸为 25 毫米(1 英寸) | 2.13米(7英尺) | 推荐但未明确说明 |
链传动装置的防护罩类型:哪种类型适用于哪种情况

固定式全封闭防护罩 对于无需频繁维护(每季度一次以上)的链传动装置,这种防护罩是默认配置。它由厚度为 1.5–2.0 毫米的钢板制成,能够完全包裹链轮和链条的各个部分。维护可通过螺栓固定的面板或带有工具才能拆卸的铰链门进行。这种防护罩的柔韧性最高,维护量也最低。其缺点是,润滑需要安装内置的注油口(防护罩外部的接头,通过内部油道将润滑油输送到链条),或者每次润滑时都需要部分拆卸。
铰链式互锁护罩 当传动装置需要每季度以上进行维护时(例如格式更改、频繁的链条检查或自动润滑系统维护),则必须配备联锁装置。联锁装置必须确保机器在防护罩打开前达到安全状态(停止并锁定)。对于链速超过 3 米/秒的链传动装置,联锁装置还必须包含延迟释放功能——防护罩只有在链条减速至低于不安全速度时才能打开(对于高惯性传动装置,这可能需要几秒钟)。高速链传动装置的防护罩设计中经常忽略这一延迟要求,这也是常见的 CE 合规性缺陷。
护栏 当危险是缠绕而非冲击,且无需防油时,可使用网状或穿孔板防护罩。根据 OSHA 1910.219 和 KS B ISO 13857 标准,在保持适当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允许使用最大孔径为 25 毫米的金属丝网防护罩。网状防护罩的优势在于无需打开防护罩即可对链条进行目视检查——维护技术人员可以在决定是否需要打开防护罩之前,目视观察链条状况、润滑情况和伸长率。这种便于维护的可视性优势使得网状防护罩在高频次驱动装置中非常实用,因为这类装置需要频繁地进行观察。
距离防护栏(屏障) 仅在特定条件下才可接受:链传动装置的高度必须高于适用的高度阈值(KOSHA 为 2.0 米,CE 为 2.5 米,OSHA 为 2.13 米),并且防护栏必须能够防止人员接近到根据所用开口尺寸计算出的安全距离内。对于链传动装置完全位于工作区域上方的架空输送机而言,高位防护栏是工程量最小的解决方案。但对于工作高度的输送机,由于操作人员经常需要绕行,因此不建议使用高位防护栏。
韩国MOEL检查中发现的七种最常见的防护缺陷
防护装置因润滑或检查而被拆除,但未在恢复运行前重新安装。所需纠正措施:建立联锁防护系统或制定正式的锁定/挂牌程序,并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仅保护链轮的护罩会使链轮之间的链条跨度失去防护。这违反了本文所讨论的所有三项标准——链轮之间的链条跨度是一个危险区域,其危险性与链轮咬合点相同。
防护装置采用网状或槽状开口,其尺寸超过了与危险区域距离的安全尺寸。距离链条 150 毫米、网状开口为 40 毫米的防护装置不符合 EN ISO 13857 / KS B ISO 13857 表 1 的要求(40 毫米开口需要至少 200 毫米的距离)。
由 0.8 毫米或 1.0 毫米厚钢板制成的防护罩,由于与材料或设备的意外接触而发生变形,导致防护罩边缘出现缝隙。KOSHA M-45 标准规定固定防护罩的最小厚度为 1.5 毫米——这并非出于结构方面的考虑,而是因为该厚度能够在正常的工业使用中保持其形状。
包装线、灌装系统和传送带驱动装置中存在这样的问题:操作员为了加快速度,在机器运行过程中打开防护罩以进行规格更换。这些防护罩需要打开才能进行规格更换。操作员发现打开防护罩/机器运行的方式速度更快。
高架输送机,链轮高于高度阈值,但链条跨度垂到工人能够触及的范围内——高度豁免适用于危险区域,而不是链轮中心高度。
安装的防护罩未按规定配备韩语警告文字。根据《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SA)第115条规定,旋转机械防护罩必须标明运行过程中禁止打开的警告。ISO 11684图形标签(而非文字)也可接受,且不区分语言,适用于多种语言的工作环境。
常见问题解答
编辑:Cxm